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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福都钢结构厂房屋面出新工程招标公告(详细内容)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   来源:  

扬州福都钢结构厂房屋面出新工程,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工程委托“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福都钢结构厂房屋面出新工程。

2、建设地点:黄海南路与润江路交叉处扬州福都公司院内

3、施工内容:本工程为扬州福都钢结构三幢标准化厂房彩钢瓦屋面出新工程,厂房高度约11米左右,彩钢瓦屋面总面积约5100㎡,其中2500㎡需手工除锈其余2600㎡清理表面尘垢,面层采用丙烯酸水性工业底漆及面漆各一遍。

二、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前付合同价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按审计报告付清余款,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中标人收款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四、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五、公示、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18615日至2018621日下午17时止,集中报名时间2018621日下午1430分至1700分,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广州路春和人家南侧)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帐号:3210880011010000009441

2、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项目开标之日后10日内无息返还。

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施工合同签订之日后10日内无息返还。

七、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具体如下:①授权委托书;②工程施工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B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⑤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⑦投标保证金收据(扬州市江都区三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具)

八、资格审查

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原件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最高限价

本工程最高限价9.5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

十一、工程结算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及开标截止时间:2018625日上午930分。

 2、投标及开标地点:9365.com一楼大厅。

十三、其他事宜

1、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工程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3日内交10%的履约保证金方可签订施工协议。(中标方必须从其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开户行:江都农村商业银行工农路支行;银行帐号:3210884501201000005474)

3、本公告在9365.com网(http://www.rcwfb.com/)及E阳光APP平台同时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显示屏和项目所在社区公示。

报名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80802021

现场勘察联系人:蒋孝勤                    联系电话:15371267687

 

扬州市李坝农村社区股份专业合作社

                                           2018 6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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